1、三改项目交工验收清单
2、设计图纸:包括技术部下发的设计图或由施工单位根据技术部、征迁部、工作站的文件绘制的施工图;
3、施工自检自评资料和监理抽检验收资料;
4、施工说明(施工小结)、竣工图、竣工照片和竣工工程量计算表;
5、地方主管和使用部门对三改项目的确认、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第五条 参与验收部门及其职责
1、各路基施工合同段是相应路段三改项目施工的主体。负责制图(无设计图纸的)、施工与施工管理、报地方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
2、高驻办负责验收前检查工作,进行工程质量评定,并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申请和实际情况通知工作站、总监办组织验收;
3、征迁部负责确认三改项目,协助施工单位报请地方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件;
4、技术部负责确认三改项目,核定已完成项目是否满足设计和技术部文件要求,对三改工作量进行核定;
5、工作站负责确认三改项目,对三改工作量进行核定;
6、合同部负责制定三改项目计量有关细则和要求,并参加现场验收,对三改工作量进行核定;
7、总监办负责制定三改项目验收办法,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。
第六条 验收程序如下:
1、设计明确了的规模较大的三改项目,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高驻办,高驻办对照交验清单和设计文件对完成项目进行初验,满足设计后由高驻办通知工作站、总监办组织技术部、征迁部、合同部进行中验,中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报请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最后验收(征迁部协助)并取得相关合格和满足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。最后完善三改工程验收表签字手续。
2、一般小型三改项目,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施工单位报请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(主要为产权和使用单位)进行验收(必要时可请征迁部协助)并取得相关项目满足和工程合格的证明文件。地方验收并出具证明后,报高驻办核查,全部满足后报总工作站、监办组织业主部门(技术部、征迁部、合同部)现场验收,并会签三改工程验收表。